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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自我约束 依规依纪依法履职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1-15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简称《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简称《规定》)是纪检监察的程序性法规,既赋权、更限权,是我们实行纪法双施双守必受的监督制约和程序许可,是保证纪法实体正确运用的制度笼子。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规则》《规定》,不断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履行好党章和宪法赋予的重要责任”。

打铁必须自身硬,监督者更要自觉遵纪守法、接受监督。《规则》《规定》对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全流程进行规范,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增强法治思维、程序意识,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规范行使权力。如,《规则》《规定》明确了在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工作中的证据要求和标准,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增强证据意识、质量意识。

《规则》《规定》的出台强化监督制约,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执纪执法过程中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收集、鉴别证据,切实做到全面、客观,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从源头上防止给案件质量留下隐患。

制定和执行《规则》《规定》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责的必然要求,是确保纪法正确落地见效、坚决管住纪检监察这个重要公权力的必然要求。《规则》《规定》的出台有力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忠实履行党章、宪法赋予的职责,依规依纪依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