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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宪法知识 弘扬宪法精神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1-15

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也迎来了国家第二个“宪法宣传周”,本次宣传周的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由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旨在全社会内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权利:平等权;尊重和保障人权;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劳动权;劳动者休息权;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对于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获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权;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妇女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华侨、归侨、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保护;私有财产继承权。

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者、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依法纳税的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习近平总书记对宪法作出了很多重要论述。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必须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切实在宪法实施和监督上下功夫。

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必须以宪法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要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宪法家喻户晓,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公司党委工作部